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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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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面试拟定于2021年8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请于8月2日到组织人事处308室领取准考证。
2.委托报名的考生需于8月2日进行身高项目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进入面试环节。当日未按要求参加身高项目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