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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1

    2016年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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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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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田径运动场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现将《田径运动场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督促教职工及学生自觉遵守,共同做好新建塑胶田径运动场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特此通知。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0日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田径运动场管理规定》

       学院运动场是学院开展体育教学、课外活动、运动队训练、体育竞赛的场所。为了规范和加强塑胶场地的管理和使用,延长场地使用寿命,特制定以下规定。
       1、为保证体育教学、训练秩序,在正常教学和训练时间内,校外人员不准入内。
       2、校外友好单位如需要使用塑胶田径运动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领导同意后,体育部方可提供使用。未经许可,禁止在塑胶田径运动场草坪上举办各种活动。
       3、场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乱扔杂物;严禁涂画;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及明火入内;严禁各类车辆(含单车、平衡车等)入内(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钉长不超过7mm)。严禁穿高跟鞋、带钉皮鞋者入内。
      5、遇雨雪天气应停止使用,所有进场人员应注意安全,遵守教学纪律,严防安全事故。
      6、场内各种器材设备,未经同意,不得移动;禁止划割、拉扯、掀动等破坏草坪和塑胶场地的行为。若有破坏行为视情节严重,予以罚款50―100元;如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照价赔偿。
       7、节假日期间场地停止使用,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8、凡进入场内活动的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和监管,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9、开放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9:00。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