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
根据《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免收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学生住宿时间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春季学期按照5个月计算)。根据学校实际,毕业生未收取本期住宿费,退费范围为2016-2019级五年制学生和2018-2019级三年制学生。因已是假期,新学年缴费在即,对已缴纳住宿费学生不做实际退费处理,用于冲抵2020学年度学杂费。
计财处
2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