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市纪委《关于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的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从事违规借贷获利行为,存在下述情形的一律将予以清理整治:
1.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企业、私营企业主等管理或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高额利息回报的;
2.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企业、私营企业主等管理或服务对象无息、低息借款或借款长期不还的;
3.违规组织、参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或为其提供担保、保护的;
4.违规获取金融机构贷款从事高利转贷或贷款用途以外的其他投资行为,从中牟利的;
5.以出资入股等名义向企业、私营企业主提供资金,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的;
6.挪用单位公款放贷,通过利差获利的:
7.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大肆放贷敛财,形成利益合流的;
8.其他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借贷获利的。
各院系、部门、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违规借贷获利的危害性,深刻检视自身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摒弃违规借贷获利相关行为。校纪委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在自查中主动发现、及时整改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整改不主动、整改措施不力的,一律从严问责。
校纪委举报电话:0735-2353313
举报邮箱:czzyjw@163.com
校纪委、监察室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