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学生2016―2017学年度“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16〕5号)的文件精神,为引导我院大学生积极上进、努力学习,形成好学、乐学、善学的学习风气,根据学院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主题教育活动,使大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树立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靠本领成就观念,形成求真务实、学习强国、创业报国的价值品质;使学校整体学风建设水平得到提高,形成好学、乐学、善学的学习风气,呈现比、学、赶、超的崭新面貌。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主题教育活动在学院顺利有序开展,成立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罗海运同志担任组长,院长李波勇同志、关工委主任刘扩军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工处、院团委、宣传部、思政课部、关工委负责人,各系党总支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关工委秘书长、关工委副主任兼主任、副主任。办公室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有关重要事项,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活动内容
要精心组织好主题报告会,通过名人故事和大学生身边热爱学习的典型等宣讲,使大学生认识到学习的意义并成为新生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班团活动、读书月等活动方式,让大学生交流学习的体会,增强学习动力;通过开展学风建设大讨论、学风评比,促进学校狠抓学风建设,完善学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形成全面深入的学风建设新局面。
四、活动安排
本学年度,学院将联合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精神,精心部署,将主题教育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建示范校活动结合起来,与郴州市开展的“三创”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学院将重点抓好以下活动:
1、组织开展“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主题宣讲活动。拟在11月初由学院团委组织开展主题为“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 专题报告会。通过名人故事和大学生身边热爱学习的典型等宣讲,使大学生认识到学习的意义并成为新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地点:多功能厅,参加时间和参与人员另行通知。
2、组织召开“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主题班会。要求各系组织学生在11月份召开“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主题班会,请同学们围绕这一主题,畅谈如何形成好学、乐学、善学的学习风气。各班级有关该班会活动的总结请于11月底以系为单位发至邮箱czzyxsc1037@163.com,邮箱主题请注明系别及班级。
3、开展“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读书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拟在12月份由学院图书馆开展读书荐书评书活动,建立知识学习兴趣小组,开展知识竞赛等,切实提升大学生求知问学的兴趣。
4、举行“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主题演讲征文比赛。拟定于2017年上半年在学院举行“心无旁骛求知问学”演讲和征文比赛。届时,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组织开展区校共建志愿服务活动。各系团总支要鼓励与组织大学生充分利用各种假期尤其是寒暑假,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农村”等实践活动。活动过程中请注意活动方案、总结与活动照片、视频等原始材料的整理收集。届时将根据学生参与区校共建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来组织志愿服务优秀团队与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五、工作要求
1、紧密围绕主题,突出思想内涵。要紧紧围绕“心无旁骛 求知问学”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牢牢把握正确导向,丰富活动形式,教育引导大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树立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靠本领成就观念,形成求真务实、学习强国、创业报国的价值品质。
2、要广泛开展动员,扩大活动参与面。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丰富活动形式,扩大参与范围,使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在学生学习、生活全过程,使教育过程成为学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校刊、宣传栏、橱窗等媒介,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制作专题网页报道、加强正面引导,让“心无旁骛求知问学”教育成为网上的最强音。
4、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选派专人负责;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要适应形势变化和学生的接受特点,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既富思想性、教育性,又富吸引力、感染力;既隆重热烈、安全有序,又厉行节俭、不铺张浪费,在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防止形式主义。要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安全到位,保证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学院将对各系、各班级的组织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评比,评选出一批优秀组织奖并予以表彰。
郴州职院关工委
学生工作处、院团委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