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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检查和评议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08 来源:总务处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障食品安全是党和政府政策法规的要求,也是办学的基本要求。后勤部门及相关企业围绕“保安全、优服务”的目标,通过加强日常检查,力争对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防患于未然。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检查及评议领导小组,组长:邓凯元;成员:周辉、胡小波、彭文剑;食品安全专管员:胡小波。

2.学生代表监督评议机构

校学生会生活部为学生代表监督评议机构,负责人:彭文剑;成员:校学生会生活部全体干部。今后学生干部变动的,担任相应职务的学生自动接替。

3.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专用电话  2350952

三、日常检查办法

1.检查的对象及内容

食品安全的检查对象是学校食堂、实训酒店、超市、桶装饮用水供水点,重点检查对象为学校食堂。

食品安全的检查内容是:场所达标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合规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人员规范操作等情况。上级政策或文件要求检查的,及时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2.检查流程和要求

学校食品安全专管员带领学生会生活部人员在工作日对食堂每天检查一次,双休日抽查。检查结果采用记分方式,检查记分情况进行月度汇总,并向经营方和供应商通报。

日常检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既要反映出餐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真实情况,又要及早发现提示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师生评议及结果的应用

学生会生活部对当天检查记分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月底对记分情况汇总,经师生代表评议后将结果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做出奖罚决定。

对当天检查计分低于60分的档口,下达食品安全整改通知单。月度总分第壹名的档口颁发食品安全流动红旗,单个考核项目第壹名的档口颁发单项流动红旗。月度总分排名最后的档口要组织人员参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对连续两月排名最后且有整改不到位的档口发警示牌,要求餐饮公司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督促经营方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送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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