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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内场馆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总务处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内场馆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校内场馆管理,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公共场所活动安全,充分发挥校内场所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内免费使用分配

(一)田径运动场、篮球场、风雨球场、文化广场、乒乓球场等由基础课部使用管理;

(二)多功能厅由校团委使用管理;

(三)办公楼内会议室由办公室统筹使用管理;

(四)高职院酒店二楼多媒体教室、实训北楼211多媒体教室由继续教育学院使用管理,划分到各院系的教室由各院系使用管理,其余多媒体教室由实训中心使用管理;

(五)各院系的机房由各院系使用管理,建筑行业考试机房由继续教育学院使用管理,会计资格考试机房由财政经济学院使用管理,电子阅览室由图书馆使用管理,其余机房由实训中心使用管理。

二、校外租用收费标准

(一)田径运动场4000/天,普通篮球场600/天·个,塑胶篮球场1000/天,风雨球场、文化广场2000/天;

(二)多功能厅5000/天;

(三)办公楼视频会议室2000/天,其余会议室800/天;

(四)60座以下教室800/天,60150座教室1500/天,150座以上教室2000/天;

(五)60座机房2000/天,60座以上机房3000/天。

(六)凡校外单位或个人租用以上场所,均需先到归口使用部门签署意见,然后到总务处办理报批、签约等租用手续,计财处据此收费,使用方凭收据到场馆归口使用部门领取钥匙。

三、工作要求

(一)归口使用管理部门要严格把控审批,原则上不对外使用,以免对学校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造成干扰。

(二)未经审批私自对外开放使用的,将追究归口使用管理部门经济责任和纪律处分。

(三)经审批后,归口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全程跟进场地使用,如有损坏,应督促使用单位赔偿。

(四)安稳办负责审核活动开展的安全防范预案,并安排人员跟进督促,确保不发生影响综合考评的事件。

(五)安稳办加强督促物管公司及安保人员对校外人员占用场所开展活动的盘查,并及时制止未批先用的情况。

(六)合作单位或上级部门租、借场地,如要减少费用,需报请资产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如要免费使用则需报请校长批准。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外来单位校内场地使用审批表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1119


外单位使用校内场地审批表

 

 

 

 

 

申请单位:

归口使用管理部门意见

 

 

 

安稳办

意见

 

 

 

总务处

意见

 

 

 

 

分管资产院领导批示

 

 

 

计财处

收费情况

 

 

注:1、严格按要求审批,校内场地原则上不对外使用,以免对学校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造成干扰。未经审批私自对外开放使用的,将追究归口使用管理部门经济责任和纪律处分。

2、合作单位或上级部门租、借场地,如要减少费用,报请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审批;如要免费使用报请校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