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20〕167号
关于举办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精神,我省定于2020年7月至9月举办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共同主办,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南华大学联合承办,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等参与协办。
设立大赛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蒋昌忠担任主任,各大赛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处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成员(详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与联络协调。
设立大赛专家委员会,由有关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设立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等单位人员组成,对大赛组织工作、专家评审工作、承办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作出处理。
二、总体安排
今年的大赛将进一步利用新媒体、线上课堂、5G虚拟现实等线上工具扩大赛事影响力,增加参与人群,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着力培养和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四条赛道,具体赛事方案详见附件2。
校级初赛方案和形式由学校自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尽量减少线下同期活动,省级复赛原则上采用线上比赛的方式开展,国赛选拔赛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赛的形式举办(最终的比赛形式视当时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个工作日确定)。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我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本地、本校深化教育改革的总体方案,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宣传,激励更多学生投身“双创”。各市州教育(体)局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大赛组织工作,及时将本文件转发至本地所有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动员和组织学校参加相应组别的赛事活动。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所有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组织部门,完善责任分工体系与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各校报名项目数和参赛学生人数持续快速增长。
2.提高项目质量。各参赛学校要层层动员和精心组织各学科专业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赛(包括支持国际交换生参加主赛道内的国际组比赛)。鼓励和引导所有专业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和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学科专业带头人等高水平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或开展师生共创。要积极参加组委会的项目培训,视需要聘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或行业企业精英提供专业辅导,大力提升参赛项目质量。各地、各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组织赛事活动,特别要严审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大赛的公平与质量。
3.强化支持保障。各地、各高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将教师指导大赛及获奖情况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其他学生竞赛活动),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在校内绩效分配、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等各项工作中,切实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影响权重,最大限度调动教师参与积极性。同时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依据。各校要设立大赛专项经费,为师生参赛和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提供大力支持。
4.注重沟通协调。各地、各高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的上下衔接、信息报送与专家推荐等工作,并指定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做到大赛信息沟通顺畅。请各地、各高校于7月6日前将大赛领导小组名单、牵头工作部门及联系人回执单(附件3)以及本地、本校大赛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四、激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地、各高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省教育厅将另行发文,出台相关激励措施。
五、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293729258。各参赛高校指定2名大赛工作人员,市州教育(体)局指定基教、职教各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
2.大赛组织工作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贺阳、王彬,电话:0731-82116078、82116068,邮箱:928797145@qq.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巩德亮,电话:0731-84764849。
省教育厅职成处刘彦奇,电话:0731-84714897。
省教育厅基教处鲁荷阳,电话:0731-84715075。
3.纪律监督工作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720554。
4.大赛新闻发布
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网周宇瑶,电话:0731-82116067,邮箱:1348055270@qq.com。
附件:1.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3.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回执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7 月7日
附件1
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
蒋昌忠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工委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
副主任:
左 清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
省委组织部
省委统战部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成 员:
曾力勤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余伟良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曾四清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黄扬清 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周芳友 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处长
邱 德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处长
刘书华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
颜胜利 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
张 轶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四级调研员
省委组织部
省委统战部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秘书长:
曹 敏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附件2
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一、参赛项目类型及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比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或省赛一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并直接参加我省全国大赛选拔赛,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不参与省赛评奖。已获往届省赛二、三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若本届获奖等次相同,则不予重复授奖。
二、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参赛赛道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四条赛道。具体每条赛道的分组以及参赛对象要求参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大赛文件要求。
国赛时,往届国际赛道今年已并入主赛道同场竞技,分开评奖。请有关高校发动具有国外学籍的毕业生、交换生积极参赛。
三、比赛赛制及名额
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校赛、省赛两级赛制。校赛由各参赛学校负责组织,省赛由各参赛学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赛。今年全省共产生 900 个项目入围省赛(不含萌芽赛道),其中高教主赛道 500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200 个、职教赛道 200 个、萌芽赛道若干。为奖励去年在国赛获得优异成绩的高校,每获得1个国赛金奖按照2个入围省赛名额,国赛银奖1个入围省赛名额进行奖励,奖励名额单列。
在省赛基础上,选拔优秀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根据国赛规定,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 4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团队总数不超过 2 个。
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7-8月)。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参赛学校应加强报名工作的指导,根据项目特点和优势选择合适的赛道,并使各组别保持合理比例。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0年6月11日至8月14日,其中,省赛报名截止时间为 8月10日 23 时 59 分,各地、各校省赛名额分配基数将以此时间节点报名成功的项目数量为准(省赛报名截止后,国赛报名仍可正常进行,各省报名情况纳入国赛名额的分配基数)。
2.校级大赛(7-8月上旬)。各参赛学校自行组织校赛活动, 自主决定比赛环节和评选方式。高教主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校赛须在 8月10日前完成,并遴选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赛。
全省复赛(8月中下旬)。全省复赛计划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网络评审环节,包括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展示 PPT,第二轮为线上路演,包括项目路演展示、评委提问,根据第二轮评审成绩分别评出各赛道各组别一、二、三等奖。线上路演环节拟采用教育部统一研发的免费软件,有条件的学校在校赛环节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
4.国赛选拔赛(8月)。全省复赛结束后,将组织各赛道优秀项目(原则上须为省级一等奖项目,特殊情况可由大赛组委会从二等奖中依次确定项目)竞争国赛参赛资格。选拔赛按赛道分组别比赛,同期举行。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评审规则
各赛道全省复赛、全国大赛选拔赛具体时间及评审规则、评分标准届时将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网(www.hunbys.net)发布。
六、奖项设置
大赛按高教主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萌芽赛道分别评审、分组评奖。高教主赛道共设一等奖 40 个、二等奖 60 个、三等奖 100 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40 名、优秀组织奖 10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共设一等奖 10 个、二等奖 20 个、三等奖 40 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10 名、优秀组织奖 10 个;职教赛道共设一等奖 10 个、二等奖 20 个、三等奖 40 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10 名、优秀组织奖 10 个;萌芽赛道根据报名情况考虑设奖个数(奖项设置情况另行通知);综合考虑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组织参赛情况,设立市州优秀组织奖。
对上述获奖项目、单位和个人,我厅将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其中,一等奖奖金 5000 元/个,二等奖奖金 3000 元/个,三等奖奖金 2000 元/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金 2000 元/个;优秀组织奖不设奖金。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3
第六届湖南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回执单
单位名称: (盖章) 牵头部门 :
姓 名 |
性别 |
部门(职务)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领导小组名 单 |
|
|
|
|
|
|
|
|
|
|
|
|
|
|
|
|
|
牵头部门 负 责 人 |
|
|
|
|
|
赛事专干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