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文件
教职成厅〔2016〕3号
信息公开_厅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违规组织学生
顶岗实习有关问题的通报
教职成厅[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2016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监总局和保监会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实习全过程管理,对长期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规范。文件印发后,各地各校积极贯彻落实,推动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有序开展。但是,也有个别学校和地区认识不到位,管理不规范,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的问题时有发生。如: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因监管不力致使实习企业擅自调整实习内容,存在学生劳动时间长,专业不对口,企业未向学生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等问题。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顶岗实习岗位存在专业不对口情况。西安建设职业学院在实习合同未正式签订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实习。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实习三方协议缺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出现顶岗实习学生每天工作10小时等违规条款。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违规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安排学生实习。现予以通报。
五所学校的违规行为,损害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较大。这些违规行为暴露出长期以来部分职业学校对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和要求执行不到位,一些学校校长履行实习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实习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全面深入贯彻执行《规定》。各职业学校要从上述五所学校的违规行为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将实习安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层次各类型职业学校实习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点。
2.深入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按照《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要求,各地要在本学期继续深入开展以“实习管理规范活动”为主题的专项治理,推动各校切实改变实习管理松散的状况。各地要以省为单位将专项治理情况于2017年1月15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教育部职成司(联系人:房磊,电话:010-66097143,传真:010-66020434,邮箱:zzxxc@moe.edu.cn。)
3.始终保持治理实习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治理实习违规问题作为加强职业学校规范管理的重点,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各地要建立重点约谈机制,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地区和学校,约谈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4.因地制宜完善政策措施。针对学生顶岗实习中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如学生报酬是否合理、专业是否对口、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六不得”是否落实到位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一次深入摸底调研,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在摸底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或管理制度,加强实习工作的有效监管。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