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系设置 > 财政经济学院 > 就业创业 > 政策法规

转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工作的通知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8〕509号

 

关于重新修订《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1号)文件要求,教育部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使用1980年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由各省级就业工作部门重新修订。我厅对《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进行认真修订和完善,现将最新版本发给各高校,请自行印制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填写。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登记表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20日


2018

11/23

来源:本站 

【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