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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计算机专项能力考务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04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201024批次计算机信息专项能力考试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01020

 

                           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务人员安排

   考点巡考:李世雄(省鉴定中心)

   考点主任 谢昌明

    考点副主任 文潮

    考点联系人: 袁菲 13975588119

    质量督导员: 鉴定中心指派

考务工作人员 

考务何春生、袁菲、廖伊琪

技术设备组:李怀为、陈 (兼)、肖艳华(兼)

  络:  

 督:李太石

 卫:李瑞华

后勤司号张庆林张治虎(兼)

疫情防控组:梁瑞华、李晗(兼)

、考场、监考安排

场次

时间

考场

科目

设备

监考

1

1024日 08:30-11:00

实421

建筑CAD 18

潘浩

袁美荣李晗

2

1024日 08:30-11:00

实432

会计软件 38

刘志坚

何耀华张治虎

3

1024日 08:30-11:00

实443

图形图像(3D)13人\办公软件 21

夏辉

陈 瑶李 政

4

1024日 08:30-11:00

实451

办公软件 33

黄勇

肖艳华、段小莉

5

102413:00-15:30

实432

办公软件33

刘志坚

何耀华张治虎

6

102413:00-15:30

实443

办公软件 33

夏辉

陈 瑶李 政

7

102413:00-15:30

实421

机械CAD 27

潘浩

袁美荣李晗

8

102413:00-15:30

实451

办公软件 33

黄勇

肖艳华、段小莉

9

1025日 08:30-11:00

实443

办公软件 33

夏辉

陈 瑶、李 政

10

1025日 08:30-11:00

451

办公软件 33

黄勇

肖艳华、段小莉

备注:考务办公室设在实训楼4栋422机房

 

、具体职责与工作安排

1、考务组

1.1在考试前三天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并下发到考生手中;

1.2选聘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制定考务方案;

1.3召集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考场布置与检查;

1.4检查考试软件的安装,检查硬件设备的调试,检查网络情况;

1.5制作考场分布图等宣传材料及其它考前准备工作;

1.6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做好考试结果及其它考试资料的上传与保存;

1.7与省鉴定中心及技术支持单位保持联络。

1.8机房一楼门口宣传栏张贴考务相关资料,在考场入口处摆放考 场分布图、考场规则等宣传板,张贴考场分布图等相关资料。

1.9相关鉴定考试宣传资料的回收。

2、技术设备组

负责考试机房软硬件安装维护、按封场单要求完成考前封场、考试服务器的维护、考场突发情况及时处理、考试成绩的回收和备份。

2.1硬件基本要求:考试服务器能够连接外网、网络畅通,每个机房需按考试人数加3台准备考试机并备一台服务器。

2.2软件基本要求:所有机房需有考试相关软件、考试系统。

3、网络组

指导监考人员与工作人员安装考试系统,协助机房管理员查杀病毒,及时处理网络出现的问题,协助处理硬件设备出现的问题,保证考试期间的网络正常

4、监督组

负责对考风纪和人员到岗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考过程是否规范,考风考纪是否正常,监考人员是否执行监考工作职责

5、保卫组

在考入口处设置警戒线,组织考生凭两证(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维护入场序,考试期间防止外来闲杂人员进入考区。

6、后勤组

负责考试期间的后勤工作,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的卫生工作。负责检查考场的卫生,督促管理老师开启与关闭教室(或机房)的门,保证考场干净整洁,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7疫情防控组职责: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卡、督促考生戴好口罩,健康码不是绿码或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对考试场所进行消杀。

 

8、司  号

严格按考试要求进行司号。

9、监考人员

按照监考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参加考培训,做好考场布置,与机房管理员一起调试样机,查杀病毒,安装考试系统与考试软件。负责考试资料的领取、分发、回收、封装、上交

熟悉监考工作要求,考前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指令宣布考试开始,核验学生身份信息,让进场考生逐一在《考场座次表》“进场签字”栏签名并登记联系电话,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提醒考生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的回收和备份。每天下午考试结束后,要把机房的卫生搞干净。

考场布置考生信息统一张贴在课桌的左上角,在讲台设置“物品存放处”,在讲台大门的边上张贴考场号、考生座次号表及考场规则( ),每个机房至少预留3台备用电脑。

疫情防控组职责: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卡、督促考生戴好口罩,健康码不是绿码或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对考试场所进行消杀。

 

 

四、考务工作程序

1、考试前期工作

与省鉴定中心对接,确定考试时间,联系考试机房,制定考试方案。选聘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并组织考前培训,学习有关政策规定、考试规则、熟悉考务工作程序,知晓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2、考务工作安排:

考务会:考点领导、工作人员及监考人员请于20201023 下午340在实训楼2221会议室召开考务会。晚上组织考试软件的安装,检查硬件设备的调试,检查网络情况;

到岗时间20201024日上午750、下午1220在实训楼422机房集合、考勤、强调注意事项,领取考试资料

20191025日上午750在实训楼422机房集合、考勤、强调注意事项,领取考试资料

3、考前工作:

考前40分钟(7:50,12:20实训楼422机房集合、签到,强调重要事项,重申考试纪律、考场规则,明确工作责任,发放考试资料等。

考前30分钟8:00,12:30监考人员领取资料,检查机的调试情况校准时间,佩戴工作标志

考前15分钟8:15,12:45组织考生入场,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照片、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是否与考生一致,让进场考生逐一在《考场座次表》“进场签字”栏签名并登记联系电话,要求考生对号入座

考前10分钟8:20,12:50):主监考宣读考场规则(考生须知),并提醒考生核对自己的考场号、座位号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和桌角上的座位号是否一致,如坐错位置,请立即报告。

3.考中工作:

开始考试(上8:30,下午1:00听到开考铃声,主监考宣布开始考试。

开考后:监考人员再次认真核对应试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座次表上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提醒考生:开考30分钟内未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

开考30分钟(上9:00,下午14:00:严禁迟到考生进入考场,提醒考生迟到不延长考试时间

提前交试卷的考生考生交卷后系统将自动离开考试界面,考生将不能再答题,因此提醒考生在提前交卷需慎重确认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再进场续考。

考试结束(上11:00,下午4:00):考试时间到点后,考生停止答题,保存并提交答卷,然后有秩序地从考场前门退场,退场时不得带走考试资料等物品。

五、

1、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与《身份证》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与《身份证》摆在考位左上角,并核对考试机上个人信息,发现信息不符,应立即报告监考员处理。考生入座后要认真听取监考员宣讲《考生须知》。

2、开考30分钟内考生未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已进场考生经监考员验收试卷并同意后可以退场。考生迟到不延长考试时间,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再进场续考。

3、考生不得穿背心、拖鞋等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在手掌等身体部位写上任何文字、公式;考生只准随身携带考试用的钢笔、铅笔、卷笔刀、橡皮擦以及其他允许的文具用品,其他物品(钞票、首饰等贵重物品除外,通讯工具应予关闭)一律存放在考场内指定的“小件物品存放处”。

4、考试过程中,如个别考试机速度较慢,操作键盘或鼠标暂时没有反应,考生不要频繁敲击键盘或点击鼠标,以防系统死机,丢失考试成绩。因考生恶意操作导致机器无法正常运行,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如遇不涉及试题内容的操作疑问,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遇暂时不会做或需要重新思考的题目,需及时按“标记”按钮进行标记,然后接着做下一题。

6、考生交卷后系统将自动离开考试界面,考生将不能再答题,因此考生在提前交卷前需慎重确认。

7、考试结束时,考生听到监考员宣布 “考试结束”后应立即起立,停止答题,保存并提交答卷,然后有秩序地从考场前门退场,退场时不得带走草稿纸与任何非自带物品。

8、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保持肃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左顾右盼,偷看、抄袭他人答题;不得夹带、冒名或交换考试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六、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员应做好考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考前监考员应参加考前例会,了解所监考场、考试类别与考生情况,熟悉所使用的智能化考试平台、考场规则与考试注意事项,并于领取密钥(根据需要)后提前进入考场,协助网络员做好开机等准备工作。

3、监考员在考生入场时应检查考生的《准考证》与《身份证》,引导考生就位,督促考生将规定之外的所带物品放在考场内的“小件物品寄存处”。

4、监考员在考生入场后应宣读《考生须知》,并指导考生从考试机屏幕上核对个人信息,如有差错应记录于《职业技能鉴定监考记录》上。

5、监考员在考试开始时应根据需要输入密钥或联网对时,点击考试平台的“开始考试”按钮,宣布“考试开始”,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推迟考试开始时间。

6、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分为主、副监考)分别在考场前后部监督考场整体状况,对旁窥、交谈、传递等违规考生及时提出警告并予记录,对于情节严重者和查实的冒名顶替者应报监考组长按规定处理。

7、监考员在开考后30分钟内应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开考后30分钟后记录缺考考生的信息,对提前交卷的考生进行查验。

8、监考员无权解释试题内容,但是对于考生考试机发生的系统故障、机器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帮助解决,如遇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须及时报告监考组长。

9、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要提醒考生。考试结束时,宣布“考试结束”,通知考生起立并停止答题,保存和提交试卷。监考员应及时收集、整理考试数据,并做好考试数据存档和上传。

10、考试结束后考评员应完成《职业技能鉴定监考纪录》并参加监考工作总结。

11、监考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解答、操作、谈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不得对外传递试题。不得擅离职守,如果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完成监考任务的,报经监考组长同意,安排专人接替后才能离开考场。

 

七、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 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