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4批次计算机信息专项能力考试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考
务
方
案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0年10月20日
一、考务人员安排
考点巡考:李世雄(省鉴定中心)
考点主任: 谢昌明
考点副主任: 文潮
考点联系人: 袁菲 13975588119
质量督导员: 省鉴定中心指派
考务工作人员:
考务组:何春生、袁菲、廖伊琪
技术设备组:李怀为、陈 瑶(兼)、肖艳华(兼)
网 络:王 鑫
监 督:李太石
保 卫:李瑞华
后勤司号、张庆林、张治虎(兼)
疫情防控组:梁瑞华、李晗(兼)
二、考场、监考安排
场次 |
时间 |
考场 |
科目 |
设备 |
监考 |
1 |
10月24日 08:30-11:00 |
实421 |
建筑CAD 18人 |
潘浩 |
袁美荣、李晗 |
2 |
10月24日 08:30-11:00 |
实432 |
会计软件 38人 |
刘志坚 |
何耀华、张治虎 |
3 |
10月24日 08:30-11:00 |
实443 |
图形图像(3D)13人\办公软件 21人 |
夏辉 |
陈 瑶、李 政 |
4 |
10月24日 08:30-11:00 |
实451 |
办公软件 33人 |
黄勇 |
肖艳华、段小莉 |
5 |
10月24日 13:00-15:30 |
实432 |
办公软件33人 |
刘志坚 |
何耀华、张治虎 |
6 |
10月24日 13:00-15:30 |
实443 |
办公软件 33人 |
夏辉 |
陈 瑶、李 政 |
7 |
10月24日 13:00-15:30 |
实421 |
机械CAD 27人 |
潘浩 |
袁美荣、李晗 |
8 |
10月24日 13:00-15:30 |
实451 |
办公软件 33人 |
黄勇 |
肖艳华、段小莉 |
9 |
10月25日 08:30-11:00 |
实443 |
办公软件 33人 |
夏辉 |
陈 瑶、李 政 |
10 |
10月25日 08:30-11:00 |
实451 |
办公软件 33人 |
黄勇 |
肖艳华、段小莉 |
备注:考务办公室设在实训楼4栋422机房
三、具体职责与工作安排
1、考务组
1.1在考试前三天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并下发到考生手中;
1.2选聘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制定考务方案;
1.3召集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考场布置与检查;
1.4检查考试软件的安装,检查硬件设备的调试,检查网络情况;
1.5制作考场分布图等宣传材料及其它考前准备工作;
1.6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做好考试结果及其它考试资料的上传与保存;
1.7与省鉴定中心及技术支持单位保持联络。
1.8在机房一楼门口宣传栏张贴考务相关资料,在考场入口处摆放考 场分布图、考场规则等宣传板,张贴考场分布图等相关资料。
1.9相关鉴定考试宣传资料的回收。
2、技术设备组
负责考试机房软硬件安装维护、按封场单要求完成考前封场、考试服务器的维护、考场突发情况及时处理、考试成绩的回收和备份。
2.1硬件基本要求:考试服务器能够连接外网、网络畅通,每个机房需按考试人数加3台准备考试机并备一台服务器。
2.2软件基本要求:所有机房需有考试相关软件、考试系统。
3、网络组
指导监考人员与工作人员安装考试系统,协助机房管理员查杀病毒,及时处理网络出现的问题,协助处理硬件设备出现的问题,保证考试期间的网络正常。
4、监督组
负责对考风考纪和人员到岗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考过程是否规范,考风考纪是否正常,监考人员是否执行监考工作职责。
5、保卫组
在考区入口处设置警戒线,组织考生凭两证(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维护入场秩序,考试期间防止外来闲杂人员进入考区。
6、后勤组
负责考试期间的后勤工作,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的卫生工作。负责检查考场的卫生,督促管理老师开启与关闭教室(或机房)的门,保证考场干净整洁,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7、疫情防控组职责: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卡、督促考生戴好口罩,健康码不是绿码或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对考试场所进行消杀。
8、司 号
严格按考试要求进行司号。
9、监考人员
按照监考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参加考务培训,做好考场布置,与机房管理员一起调试样机,查杀病毒,安装考试系统与考试软件。负责考试资料的领取、分发、回收、封装、上交;
熟悉监考工作要求,考前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指令,宣布考试开始,核验学生身份信息,让进场考生逐一在《考场座次表》“进场签字”栏签名并登记联系电话,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提醒考生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的回收和备份。每天下午考试结束后,要把机房的卫生搞干净。
考场布置时考生信息统一张贴在课桌的左上角,在讲台上设置“物品存放处”,在讲台大门的边上张贴考场号、考生座次号表及考场规则(考 生 须 知),每个机房至少预留3台备用电脑。
疫情防控组职责: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卡、督促考生戴好口罩,健康码不是绿码或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对考试场所进行消杀。
四、考务工作程序
1、考试前期工作:
与省鉴定中心对接,确定考试时间,联系考试机房,制定考试方案。选聘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并组织考前培训,学习有关政策规定、考试规则、熟悉考务工作程序,知晓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2、考务工作安排:
考务会:考点领导、工作人员及监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23日 下午3:40在实训楼2栋221会议室召开考务会。晚上组织考试软件的安装,检查硬件设备的调试,检查网络情况;
到岗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7:50、下午12:20在实训楼422机房集合、考勤、强调注意事项,领取考试资料。
2019年10月25日上午7:50在实训楼422机房集合、考勤、强调注意事项,领取考试资料。
3、考前工作:
考前40分钟(7:50,12:20):到实训楼422机房集合、签到,强调重要事项,重申考试纪律、考场规则,明确工作责任,发放考试资料等。
考前30分钟(8:00,12:30):监考人员领取考试资料,检查考试机的调试情况,校准时间,佩戴工作标志。
考前15分钟(8:15,12:45):组织考生入场,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照片、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是否与考生一致,让进场考生逐一在《考场座次表》“进场签字”栏签名并登记联系电话,要求考生对号入座。
考前10分钟(8:20,12:50):主监考宣读考场规则(考生须知),并提醒考生核对自己的考场号、座位号与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和桌角上的座位号是否一致,如坐错位置,请立即报告。
3.考中工作:
开始考试(上午8:30,下午1:00):听到开考铃声,主监考宣布开始考试。
开考后:监考人员再次认真核对应试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座次表上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提醒考生:开考30分钟内未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
开考30分钟(上午9:00,下午14:00):严禁迟到考生进入考场,提醒考生:迟到不延长考试时间。
提前交试卷的考生:考生交卷后系统将自动离开考试界面,考生将不能再答题,因此提醒考生在提前交卷时需慎重确认。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再进场续考。
考试结束(上午11:00,下午4:00):考试时间到点后,考生应停止答题,保存并提交答卷,然后有秩序地从考场前门退场,退场时不得带走考试资料等物品。
五、考 生 须 知
1、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与《身份证》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与《身份证》摆在考位左上角,并核对考试机上个人信息,发现信息不符,应立即报告监考员处理。考生入座后要认真听取监考员宣讲《考生须知》。
2、开考30分钟内考生未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已进场考生经监考员验收试卷并同意后可以退场。考生迟到不延长考试时间,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再进场续考。
3、考生不得穿背心、拖鞋等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在手掌等身体部位写上任何文字、公式;考生只准随身携带考试用的钢笔、铅笔、卷笔刀、橡皮擦以及其他允许的文具用品,其他物品(钞票、首饰等贵重物品除外,通讯工具应予关闭)一律存放在考场内指定的“小件物品存放处”。
4、考试过程中,如个别考试机速度较慢,操作键盘或鼠标暂时没有反应,考生不要频繁敲击键盘或点击鼠标,以防系统死机,丢失考试成绩。因考生恶意操作导致机器无法正常运行,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如遇不涉及试题内容的操作疑问,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遇暂时不会做或需要重新思考的题目,需及时按“标记”按钮进行标记,然后接着做下一题。
6、考生交卷后系统将自动离开考试界面,考生将不能再答题,因此考生在提前交卷前需慎重确认。
7、考试结束时,考生听到监考员宣布 “考试结束”后应立即起立,停止答题,保存并提交答卷,然后有秩序地从考场前门退场,退场时不得带走草稿纸与任何非自带物品。
8、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保持肃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左顾右盼,偷看、抄袭他人答题;不得夹带、冒名或交换考试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六、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员应做好考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考前监考员应参加考前例会,了解所监考场、考试类别与考生情况,熟悉所使用的智能化考试平台、考场规则与考试注意事项,并于领取密钥(根据需要)后提前进入考场,协助网络员做好开机等准备工作。
3、监考员在考生入场时应检查考生的《准考证》与《身份证》,引导考生就位,督促考生将规定之外的所带物品放在考场内的“小件物品寄存处”。
4、监考员在考生入场后应宣读《考生须知》,并指导考生从考试机屏幕上核对个人信息,如有差错应记录于《职业技能鉴定监考记录》上。
5、监考员在考试开始时应根据需要输入密钥或联网对时,点击考试平台的“开始考试”按钮,宣布“考试开始”,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推迟考试开始时间。
6、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分为主、副监考)分别在考场前后部监督考场整体状况,对旁窥、交谈、传递等违规考生及时提出警告并予记录,对于情节严重者和查实的冒名顶替者应报监考组长按规定处理。
7、监考员在开考后30分钟内应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开考后30分钟后记录缺考考生的信息,对提前交卷的考生进行查验。
8、监考员无权解释试题内容,但是对于考生考试机发生的系统故障、机器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帮助解决,如遇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须及时报告监考组长。
9、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要提醒考生。考试结束时,宣布“考试结束”,通知考生起立并停止答题,保存和提交试卷。监考员应及时收集、整理考试数据,并做好考试数据存档和上传。
10、考试结束后考评员应完成《职业技能鉴定监考纪录》并参加监考工作总结。
11、监考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解答、操作、谈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不得对外传递试题。不得擅离职守,如果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完成监考任务的,报经监考组长同意,安排专人接替后才能离开考场。
七、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 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