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实现我校2021届“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现对我校创业就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生台账,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认领任务,与“建档立卡”贫困生“一对一”开展结对帮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生就业帮扶工作做到全覆盖。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切实提高“一对一”就业帮扶成效。
二、辅导员要加强“建档立卡”贫困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增强“建档立卡”贫困生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建档立卡”贫困生树立正确合理的择业观,认真落实“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工作要求。
三、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建档立卡”贫困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荐就业岗位,精准推荐岗位的数量不少于3次,且每次推荐岗位情况在建档立卡贫困生系统内记录,努力帮助“建档立卡” 贫困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力争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生实现百分之百就业。
四、各二级学院要在《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中对“建档立卡”贫困生生的就业帮扶情况进行跟踪记录,3月底前在《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中的“建档立卡台帐”模块中录入和完善2021届“建档立卡”贫困生的帮扶人信息、择业意向以及最新的帮扶记录,并根据相关信息的变动及时做好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台账信息真实准确。
五、创业就业办加强对各二级学院2021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统筹、组织、指导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各二级学院的创业就业工作专项经费挂钩。
创业就业办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