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91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70号)文件要求,请大家提前落实以下几方面的事:
1、审核毕业生上交的就业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已明确就业的毕业生没有佐证材料一定收集有效的电子材料(特别是升学和入伍的毕业生),8月26日分类排序上交学校创业就业办。
2、督促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定期跟踪毕业生就业状况,按时上报结果。积极做好省办公系统的就业信息填报工作(实际工作单位-扩展项五、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行业、工作职位、单位所在地、单位电话、就业材料类型),要求信息准确完整。
3、通知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组织毕业生通过扫二维码完成“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与重点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
4、组织毕业生通过关注“24365智慧就业”微信公众号,选择“毕业生的网签/去向登记”完成就业去向信息的登记与填报。
5、认真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跟踪与帮扶,确保初始就业率真达到预期目标(92%左右)
创业就业办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