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性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对象
六大类:孤儿、残疾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具体发放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民发〔2016〕178号)规定执行。
二、求职创业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应提交的资料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程序按照个人申请、高校初审、部门联合审核、财政部门核拨及汇总备案五个步骤进行(具体流程见附件)。
属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畴的应届毕业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应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类型栏内注明: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
3、2022届求职创业补贴学生基本信息;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根据申请类型提供对应作证材料复印件:
(1)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复印近一年的低保金额发放和领取相关信息页面及最近年审)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低保领取人非申请人的还需提户口本体现低保申请人跟申请者关系的页面,并且;
(2)属于孤儿的提供《孤儿证》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
(3)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
(4)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5)属于特困人员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
(6)属于贫困残疾家庭的,提供父亲或者母亲的《残疾人证》及户口本体现《残疾人证》所属者跟申请者关系的页面
(7)属于建档立卡的,提供建档立卡本(包含家庭成员,体现最近帮扶的页面);
6、毕业生本人开立的银行卡(郴州本地)复印件,复印件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需标明开户行,毕业生姓名(建议郴州市工商银行);
7、所有申请材料提供扫描件。
四、几点要求
1、宣传发动
请各二级学院通过网站、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并将本通知转发给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鼓励他们积极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2、填写要求
请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认真填写申请表和花名册,确保个人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求职补贴将在审核通过后由学院计财处汇入毕业生提供的银行账号内,请务必填写以自己名字开户的银行账号。
3、材料报送(纸质一式两份)
请二级学院在10月20日前将本系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的纸质申请材料汇总后交创业就业办王德建老师,同时将《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 应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的电子档及学生对应的扫描件发送到864953577@qq.com,联系人:王德建老师,联系电话:2353210
附件:
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
2、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民发〔2016〕178号
3、附件3----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4、附件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docx;
5、附件5----2022届求职创业补贴学生基本信息.xls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就业办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