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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发布时间:2014-09-24 来源:本网原创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只有列人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其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凭就业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户口关系;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负责制或者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好报到证,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报到证限定了报到时间,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和接收单位沟通,在单位规定的是时间内报到。《报到证》如不慎遗失,经由毕业生本人写出检查和补办申请,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招生就业处)证明属实后,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湖南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可为其补办报到证,并须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原证丢失系补办”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