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导工作规范
(一)教学过程监控督导工作规范
1、督导值班人员根据教务处、实训中心、各系部提供的教学管理值班安排表,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普查或抽查,并在被查的书面材料上进行文字标识和评价性说明。
2、督导值班人员要深入教学一线普查或抽查日常教学情况,核实调、代、停课情况,并检查教学运行规范情况。
3、督导值班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务处教学运行的安排、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4、督导值班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科研设备处在教研、科研活动的统筹和安排以及各系部教研、科研活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督促。
5、督导室组织人员对系部教学常规检查(教案、作业批改、下班辅导)情况检查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6、在以上各项工作中,如发现做得好的或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与被查部门负责人交流,并在督导室值班记录本上作好详细记录,督促违规情况的处理、纠错和跟踪验证。
(二)教学质量监控督导工作规范
1、对照教务处制订的考试考核计划,抽查系部校内考试试题命题规范、试题收交登记等情况及教务处组卷、组考等情况;抽查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评审质量及记录。
2、对照教务处监考安排,协助教务处进行监考工作、考风、考纪、考试秩序、考场卫生督察,并作好记录。
3、抽查系部试卷批改、成绩(含平时成绩)登录、成绩册提交情况,并作好记录。
4、抽查等级考试、技能鉴定等的报考、通过考试情况,作好记录。
(三)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督导工作规范
1、对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督导,采取抽查各部门考勤登记情况、外出工作记录情况的办法,并进行现场核实,作好详细记录。
2、经常深入各部门及其它场所观察、巡查,发现问题,请纪委、组织人事处等部门人员进行各部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普查及有关情况、材料收集。
3、对贯彻落实学院党委、行政所作决定情况的检查,采取按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的方式进行。按时间要求检查主要是检查是否突破了时间限制;按质量要求检查主要是检查在已开会布置了或有贯彻落实过程的记录的前提下,贯彻落实的结果是否与要求有差距或超出了质量标准。
3、欢迎学院各部门对督导室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四)督导情况沟通和通报工作规范
1、督导过程中,发现好的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宏观管理职能部门反映存在的现象。
2、督导工作通报,每月通报一次。值得肯定和推广的情况,通报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则上通报相应部门存在的现象,对同一问题重复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或情况严重的,则具体通报到当事人。并对好的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二、督导工作流程